村网通总站 卓洋村 333370.nync.com 欢迎您!
戎马解读历史 2017-12-08 07:26:26
随着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发展,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民发展、共同致富的模式也在不断创新。
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过程中,一些龙头企业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单一主体独立经营面临着诸多困难。为了应对这些现实的矛盾,它们自我探索、密切合作、抱团发展,联合体便自然而然形成了。可以说,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市场的选择。
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有些什么好处?一、能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
联合体的建立,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合作提供了一个制度框架,大家分工合作、优势互补,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,通过资金、设备的要素联结,形成了经济共同体,符合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方向。
二、能推进农村一三三产业的融合,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,通过龙头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紧密合作,打通从农业生产向加工、流通、销售、旅游等二三产业环节连接的路径,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
三,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,通过降本和增效,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,联合体通过产业链条的延伸,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,从而具有了产业增值、农民受益的组织特征。各成员之间以及与普通农户之间必须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,实现全产业链增值增效,使农民有更多获得感。